訂房須知 ◎預約訂房:請於 3 日內預付訂金房價的 五成 。 為避免與他人重複,匯出訂金後,可傳真確認、或電話告之,以完成訂房手續。 ◎改期住宿:請於 14 日內告知,訂金可保留 六個月(限一次),未於告之期限內告之視同放棄訂金。 (除天然災害、交通中斷之外)